学院学生工作的管理体制是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负责学院的学生管理工作。
其职能如下:
一、贯彻落实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的方针政策和院领导的指示要求,制定工作计划和学生管
理的规章制度。
二、负责学工队伍(包括各系学工办、全院辅导员、公寓管理人员)思想、作风、组织建
设,做好人员的管理、培训、考核。
三、负责组织全院学生的政治理论学习、思想道德教育、日常养成教育及大型文体活动。
四、负责学生日常事务性管理工作:
1.负责学生学籍、档案管理工作;
2.负责全院学生奖惩管理;
3.负责学生医疗保险工作;
4.负责在校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
5.配合教学部门,抓好学生学风建设。
五、领导和管理院学生会,引导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加强学生干部队伍建设。发挥
学生干部在树立文明院风,构建和谐校园中的作用。
六、协同教务部门共同负责全院毕业生资格审查和毕业证书的发放和管理工作。
七、抓好新生入学教育,抓好军训工作。
八、负责学院学生公寓管理工作。
九、及时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